■ 核心提示
曾叱咤家电江湖的格林柯尔董事长顾雏军,因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挪用资金等三项罪名被判10年徒刑,但巨额民事赔偿却仍未放过他。
10月23日,ST科龙(000921)发布公告,法院判决顾雏军及“格林柯尔系”的多家公司赔偿ST科龙1.8亿元。记者近日获得与本案相关的详细司法资料,还原出当年在被证监会介入调查初期,顾雏军控制下的科龙电器,向其私人控股的格林柯尔系公司转移资金的路线图。
6.37亿财务缺口
2001年10月,时任格林柯尔董事长的顾雏军收购广东著名国企科龙电器(海信科龙前身)后,外界一直质疑顾雏军用科龙电器为其私人控股企业格林柯尔输血。此次ST科龙(000921)公告的1.8亿索赔案,正证实了这一点。
这起“资金转移”案是在当时证监会已经对科龙公司立案侦查的背景下发生的。记者获得司法机关资料显示,早在2004年,审计署就开始留意顾雏军控制下的科龙公司,并于2005年1月向证监会转交科龙2003年虚增利润1.5亿元的材料。
参与顾雏军案调查的人士回忆,顾雏军当时曾向证监部门表示:“2004年我们盈利2个多亿,就算扣除审计署发现的1.5亿虚假利润,还有几千万元的盈利。我们从不炒作公司股票,没有必要去做虚假利润。”
但事实上,在此之前,证监会已查出科龙公司资金管理中诸多不规范做法。2005年2月,证监会对科龙电器正式立案稽查,科龙系公司的资金骤然紧张。
江西科龙公司董事长、格林柯尔公司董事张宏后来向检方供述,2005年3月顾雏军召集多位高管在广州开会,称江西科龙当时有6.37亿元的资金缺口,需要在4月30日之前填平。
准备以预付款的方式通过天津立信、天津祥润等公司走账。再将这些资金经由深圳格林柯尔系公司及江西格林柯尔,最终划转至江西科龙。
格林柯尔财务资料曝光
参与办案人士向记者透露,调查人员随后察觉到科龙电器有巨资被转移的迹象。
他们曾分析有三种可能:一是直接从科龙电器的银行账户划款;二是编造贸易背景将汇票背书给第三人,由第三人贴现后将资金划给格林柯尔;三是编造原材料采购业务,以预付款为形式将资金划给格林柯尔。
调查人员判断,第一种方法技术含量很低,顾雏军不大可能采用,“他控制境内外两家上市公司,且分公司繁多,采取后两种方法可能性较大。”但调查人员最初一直没有发现材料予以佐证。
2005年6月的一次现场检查终于发现了突破口。6月下旬的一天,调查人员在深圳发展中心大厦20层的格林柯尔采购中心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以及深圳格林柯尔、顺德格林柯尔等多家公司的财务档案均保存在此处,全部用橡皮筋捆扎着,没有装订。让调查人员意外的是,科龙系的深圳科龙采购公司的财务凭证也夹杂在其中。
现场的办公人员当时证实称,格林柯尔采购中心和深圳科龙采购公司此前本是一起运作,当时刚刚分开不久,相当于“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科龙电器采购环节因此被重点调查。办案人员随后发现,以天津立信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祥润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为走账平台,科龙电器约1.8亿资金被转移至格林柯尔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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