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日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向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6项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权限,分别是:药用罂粟壳购进计划审核、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批准(辖区内)、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审批、非药品生产企业及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证明核发、餐饮服务许可(直属企业,下放到武汉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含仅限出口产品)。据了解,这是继去年11月取消下放6项行政审批事项、今年4月下放2项行政审批事项后,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又一便民惠民之举。
湖北省食品 药品 监督管理局明确,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自2013年8月1日起,省局不再受理申请,已受理的将尽快完成审批;条件成熟的市州局可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按相关要求办理本次下放事项的审批工作。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州局要及时调整工作安排,优化配置监管资源,保障下放事项的审批工作顺利进行;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职能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为契机,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以放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促进湖北省食品 医药 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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