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措施》,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在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一资质要求的公开招标项目中,对采用无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和抽签定标法项目以及采用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电子招投标。
据悉,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由招标人组织实施,并接受招标投标行业监督部门监督。招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等电子文件;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
根据新措施,严禁中标企业更换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该负责人介绍,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必须是投标人中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擅自更换管理人员的,业主单位应将被更换的人员名单抄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依法处罚并取消其1年至2年内的投标资格。
此外,新措施还规定中标企业必须由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部人员自行组织完成主体结构施工,不得违法分包。业主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业主单位认可。业主单位发现中标企业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的要依据合同约定及时禁止,并将违法行为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发现业主单位与中标企业串通,任其转包、违法分包的,市住建局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中标企业发生合同违约被清退出场、出卖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东莞市住建局将依法对违规违法的中标企业进行处罚并将其清出东莞市建筑市场处理。
此外,评标过程将实现“三公开”,进入评标的项目采用全过程模板化合格制评审,完成技术标评审环节后,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环节的所有标书公开、技术标评审结果公开、评标专家(专家编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