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薛娟北京报道 江苏盐城捷康三氯蔗糖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捷康”)日前获得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337—TA—604调查结果的最终判决结论:盐城捷康三氯蔗糖制造有限公司所使用的生产工艺不侵犯美国泰莱公司在ITC提请调查的专利。至此,盐城捷康历时一年半时间,耗资逾300万美元,终于赢得了中国首例主动加入美国337知识产权调查诉讼案的胜利。
盐城捷康CEO安立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以投资的理念,耗资300多万美元来进行知识产权维权与开发,换来了全球第二大三氯蔗糖供应的市场地位。此次主动出击ITC337调查并胜诉,换来时间成本20年,市场机会估值200多亿元。”
所谓“337条款”调查,是指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规定的行政调查程序。任何一家美国企业如果认为某一进口货物的进口侵犯了它的知识产权,就可以发起337程序。一旦该企业可以证明进口产品确已构成侵权,ITC就有权力暂时或者永久禁止该产品的进口,并且通过烦琐的诉讼程序和昂贵的诉讼费用,有效吓阻大批国外的竞争者。
电池行业、橡胶行业、木地板行业、墨盒行业……从2004年开始,中国产品以及中国公司已经被卷入超过40%的美国ITC337调查案,波及行业20多个,受损企业数以千计。盐城捷康正是被卷入美国ITC337调查案的中国公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