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余祖江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电信运营商追求利润最大化无可非议,毕竟这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电信业健康持续发展,以及用户通信福利不断提升的基础,但是在当前国内电信市场格局明显失衡,主导运营商逐利本能恶性膨胀,导致侵害用户权益现象的发生。
用户个人信息成为某些移动运营商牟利的工具。今年的央视3.15晚会对山东移动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大量发送商业广告短信的行为进行了曝光。不仅如此,央视记者暗访发现,济南移动公司将用户信息出售给“代理商”。古语有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样的行为恐怕不算“有道”。
受保护信息变成“摇钱树”
据媒体报道,山东省的一些移动公司自己发送垃圾短信。济南移动公司的垃圾短信业务为800元/万条,平均每条8分钱。而德州移动公司采用短信群发器发送短信的价格是每条6分钱。为了能够提高短信发送速度,有些移动公司还采取了“小区短信”的发送方式,每10分钟可以发送1.5万条。
受业绩考核压力和逐利本能的驱动,某些移动运营商不惜非法牟利。山东的几家移动公司制定出了明确的收入指标。据介绍,一个月是几十万或者几百万的收入指标。为了完成收入指标,某些移动公司连违规违法的信息也照样发送。当然,还没有到肆无忌惮的地步,针对特殊用户,它们有一份“黑名单”,直接过滤掉高层领导号码,以规避风险。
另外,它们还通过出售用户信息,帮助“合作伙伴”发送垃圾短信牟取暴利。济南的一家经营垃圾短信群发业务的传媒广告公司使用的用户资料就来自移动公司。“我们的资源全部是从移动公司调来的,其实就是拿钱买的,山东省的全部都有,全国各地的也都可以在移动公司调出来。” 该公司负责人说。
最新的报道称,中国移动发表声明,“坚决不会靠出卖客户信息和发送垃圾短信等违法违规方式获利”。中国移动16日紧急召开全国全网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彻查垃圾短信,强化用户信息安全管理。中国移动已责成山东移动公司迅速调查核实。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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