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记者 黄淑慧
并非所有企业都有资格获得(000598)27.08%股权。根据蓝星清洗昨晚发布的公告,拟转让这部分股权的蓝星清洗大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星集团)对受让方开出了四大要求。
蓝星集团对受让方提出的要求包括:拟受让方应为国有独资企业;拟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设立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拟受让方具备收购及重组上市公司的实力,拟注入资产应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拟受让方向上市公司注入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且可独立核算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公告称,意向企业可于3月18日至22日向蓝星集团提交《收购意向书》以及相关材料,其中包括对上市公司进行重组的初步计划及时间安排。蓝星集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受让方。
目前蓝星集团旗下三家上市公司分别是蓝星清洗、(600299)和(000698)。按照去年中国化工集团对旗下资产业务属性的划分,蓝星集团被定位为化工新材料及特种化学品板块。蓝星新材主营业务是化工新材料业务,因此蓝星集团整体上市最有可能以蓝星新材作为平台。
蓝星清洗于3月5日停牌,公告其国有股东蓝星集团拟转让所持国有股。3月16日,其再次公告,转让已经得到国资委批准,公司将于4月6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