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000546)公告,因规划建设需要,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收回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市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12013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截至2008年12月31日,12013号地块的账面价值11,422,961.72元,政府回购该地块给公司造成减值损失5,554,476.72元,引起减少2008年度净利润4,165,857.54元。
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27日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市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有关收购苏州置业公司名下位于夏家浜的1201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同,上述地块由于拆迁难度较大及政府规划的需要,公司同意该地块由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
12013号地块为商住综合用地,面积17561.68平方米。该地块由苏州市置业公司于2000年10月8日通过协议受让取得,受让价格为13,522,500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该宗地的账面摊余价值为11,422,961.72元。
经协商,收购款先由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支付给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再由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给苏州置业公司。目前,公司已收到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5,868,485元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