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2月5日电(于顺年)有望保壳成功的*ST春兰今天发布公告称,公司日前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并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2008年12月9日,证书编号GR200832001358,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了解,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多项严格的条件:首先要有创新型科研队伍;其次要有充裕的研发资金;第三要有适销对路的高新技产品;同时,还要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管理系统等。被授予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除将享受国家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外,还将得到相关政府在创新资金、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大力扶持。
春兰股份是春兰集团旗下的上市子公司,拥有年产500万台空调的产能。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和市场竞争的压力,春兰股份不抛弃、不放弃、不动摇、不懈怠,苦练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内功”,在渠道和销售双稳定的基础上,始终保持产业链的相对稳定,同时积极消化历史遗留问题,从而成功地抵御了外部市场的波动变化。
在连续三年亏损后,*ST春兰有望保壳成功。今年1月12日,*ST春兰发布的2008年业绩预告公告中透露,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8年(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实现扭亏,净利润1000万元左右。*ST春兰表示,将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手续,尽早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多年来,春兰股份一直致力于空调核心技术的研发,建成了业界一流的空调设计、制造和检测平台,每年都推出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新品,并在节能、静音、健康、环保空调的研制上取得了令业界瞩目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