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马宇飞
因在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方面存在违规现象,(600093,收盘价5.69元)和包括公司前董事长夏朝嘉在内的9名高管昨日遭到上证所的公开谴责。
违规担保5年后方披露
根据上证所的情况说明,禾嘉股份在2003年7月8日与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天河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关联方广州保税区禾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3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而按照规定,涉及对外债务担保、并可能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必须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才能进行。但是,禾嘉股份的上述担保事项当时并未召开董事会,也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而且这样的违规事项,公司直至5年后方才进行披露。
2008年11月6日,禾嘉股份公告称,上述关联方的贷款目前已经逾期,广州贸易公司已还款500万元,但尚余2500万元未偿还。目前,广东发展银行天河支行已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广州贸易公司归还借款,并追究禾嘉股份的连带担保偿债责任,上市公司有可能因此造成损失。
交易所表示,禾嘉股份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经上证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上证所对禾嘉股份和前董事长夏朝嘉,董事长宋浩,前董事喻德露、赵嘉斌,董事毛競、夏朝怡、樊平、郁蓉娟、刘谟林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前董事长夏朝嘉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3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同时抄报四川省人民政府,并将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上市公司自身债务重重
对于上市公司可能因承担担保责任而造成的损失,禾嘉股份董秘郭波表示,公司大股东禾嘉集团已经承诺,将敦促广州贸易公司首先变卖公司资产偿还债务,若有损失,禾嘉集团将在禾嘉股份承担责任后90日内,根据实际承担损失的实际数额给予补偿。
由于此前禾嘉集团帮上市公司偿还债务,造成上市公司本就欠着禾嘉集团一部分债,郭波指出,禾嘉集团将以减少公司对其的债务这种方式,代替公司承担因担保造成的损失。
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9月30日,禾嘉股份欠银行贷款2.25亿元,其中已到期的1.88亿元,公司表示,仅靠公司自身能力短期内无法及时归还银行贷款,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困难。因此,公司与大股东协商,统一由禾嘉集团出面筹集资金,借给公司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郭波表示,截至目前,大股东已划拨了4100万元帮助上市公司还债,同时,目前公司也没有其他担保事项。
不过,尽管上市公司做出了整改承诺,但分析人士对于禾嘉股份的公司治理和债务重组仍缺乏信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券商人士表示,公司和大股东之间的关系太复杂,严重妨碍了禾嘉股份做大做强;同时,数额较大的债务负担在短期内难以化解,这使得上市公司的财务压力较大,公司经营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