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钟亿军 发自北京
昨日,奢侈品牌爱马仕“Birkin包”和“Kelly包”商标在中国境内申请保护引发的争议,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爱马仕公司败诉。
“Birkin”被称之为世界上最贵的皮包,此前,意大利爱马仕公司针对“Birkin包”和“Kelly包”的立体商标,向我国提出领土延伸保护申请。国家商标局予以驳回。
爱马仕公司不服,向国家商评委申请复审。商评委经审查认为,“Birkin包”和“Kelly包”的立体商标,为皮包等商品上常见的外观设计图形,用在指定商品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无法起到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因此上述商标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应予以驳回。
随后,爱马仕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一中院经审理认为,“Birkin包”和“Kelly包”为立体商标,在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均未规定,对立体商标的局部保护,因此对这两种商标应从整体外观上判断是否应当依法给予注册保护。从这两个立体商标的整体考虑,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不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来源。
此外,法院还认为,爱马仕公司并未提交充足证据证明,这两个立体商标在中国境内已长期具有知名度。据此,法院判决维持了国家商评委做出的两商标驳回复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