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源公司被索赔1093余万美元,纵横集团作为担保人之一成为被告
孙文祥
1月8日上午,陷入破产危机的浙江纵横控股集团(下称“纵横集团”)再一次以担保人的身份,站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早在去年11月17日,上海分行将纵横集团的进口代理公司——上海金源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金源公司”)推上法庭,索赔6张信用证项下的1093余万美元垫付款,作为担保人之一的纵横集团也因此成为被告。
在8日的庭审中,原告代理人诉称,金源公司与银行签订了授信额度为2500万美元的信用证开证合同,同时与纵横集团等3家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金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代理人称,金源公司陆续到银行开列了6张信用证,其中的两张信用证已在去年底到期,另外4张也将于本月14日前陆续到期,银行被迫向国外托付银行支付了垫付款。扣除开证时支付的10%保证金,金源公司仍拖欠1093余万美元垫付款,银行据此向金源公司以及纵横集团等两家担保企业追索垫付款项、利息和违约金。
金源公司的代理律师在庭上承认拖欠银行款项的事实。代理律师在答辩时称,作为纵横集团的进口代理公司,金源公司亦是受害者,现在仍不具备偿还能力,并将原因归结于纵横集团因债务危机拖欠该公司相应的款项。
金源公司认为,是否能够向银行偿还欠款也完全取决于纵横集团的重组。其代理律师向合议庭递交了相关证据,以证明纵横集团对所有委托金源公司的行为均无条件承担第一保证责任,请求直接向纵横集团追偿欠款。
纵横集团的代理律师则称,最高额保证合同未经纵横集团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银行未尽相应审查义务,担保是无效的。
由于被告方对涉讼的款项以及结算方式存在异议,合议庭在质证部分结束后宣布休庭,择日继续审理。
纵横集团是继华联三鑫之后,绍兴另一家陷入资金链断裂冰窟的大型企业。据媒体报道,纵横集团在15家银行形成的表内信贷和表外业务,规模应超过40亿元。财务危机初始,董事长袁柏仁开始利用信用证套现来缓解公司现金流困难。
信用证的一个特点是,把原来由进口商履行的“凭单付款”责任,转由银行来承担。一般情况下,要获得国际信用证,申请企业需要向开证银行缴纳10%左右的保证金,从而获得剩余的流动资金,而信用证的期限一般在3个月左右。纵横集团企图利用这段时间来周转资金,但当危机越陷越深时,各银行纷纷停施援手,并陆续将其推上被告席。
金源公司代理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共有两家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金源公司偿还信用证垫付款和利息等,纵横集团等均对此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尚未就此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