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山东省聊城市交通局下属的一家“国企”破产,顺带着“处置”了另一个股份公司的资产。由于市政府的一纸纪要文件自作主张“贱价”处理了这家公司股东的股份,股东们奔波了8年之久,不仅没有讨到任何说法,就连公司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也看不到。近日,这家公司的农民股东一纸诉状将主管单位交通局告上了法庭——
文 本刊记者 姜东良 薛子进
自家的企业和股份在市交通局下属的一家“国企”破产中被“贱价”处置,作为股东竟然被蒙在鼓里,不仅上千万元的投资打了水漂,而且连最基本的股东知情权都讨不到,这档倒霉事就落在山东省聊城市农民刘道户和东昌府区魏大庙几百户村民身上。
提起这件事,刘道户就怒不可遏。他说,为了要回自己的股份,他在聊城市有关部门之间奔波了8年之久,竟然看不到处置公司的任何资料!2008年的最后一天,刘道户一纸诉状将聊城市交通局告上了法庭,讨要股东知情权。
老总殒命,股东失权
今年55岁的刘道户,是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鑫发种鸡场的法人代表。上世纪八十年代,他创办了这个种鸡场。由于为人实诚、经营得法,企业很快就发展起来了,手头也有了些积蓄。1994年,借着京九铁路聊城火车站建设的东风,刘道户、魏大庙村委会、聊城地区(现聊城市)联运总公司和其他几位股东共同出资组建聊城联运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称集装箱公司)。
1998年12月10日,集装箱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金4200万元,其中,聊城市联运总公司出资3249万元,占77.37%;魏大庙村委会出资864万元,占20.57%;刘道户出资46.78万元,占1.11%的股份;其余3个小股东的持股比例合计为0.95%。集装箱公司由联运总公司负责人吴乐海为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2000年初,包括两条铁路专用线及其配套设施在内的基础建设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集装箱公司初具规模。
就在大家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吴乐海在出差途中突然遇难身亡。
2000年4月21日,集装箱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就董事长吴乐海遇难后公司有关工作进行了商讨,联运总公司的主管部门——市交通局派来的马瑞增为董事会召集人,商议对公司的账务和资产进行清查审计,并形成了决议。就在集装箱公司准备走向正轨之时,却又遭遇到另一场变故。
由于吴乐海的去世,聊城市有关部门将已改制为股份制企业的聊城市联运总公司收归国有,并宣布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成立了以市交通局局长钟文泽为组长的破产清算组(以下称破产组)。
刘道户告诉记者,吴乐海去世后,聊城市交通局就派人接管了集装箱公司。
虽然集装箱公司也开过董事会,研究过集装箱公司的发展和联运总公司的股份问题,但由于集装箱公司由交通局派出的人实际控制着,刘道户和魏大庙村委会等小股东根本决定不了什么,只能等着联运总公司破产之后再决定自己公司的去向。
2002年9月,破产组通知刘道户等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将联运总公司在集装箱公司77.37%的股权进行转让,价值1256万元,如不购买将依法进行公开拍卖。股东们放弃了这次优先购买的机会,等待着公开拍卖。
随后的几年中,刘道户与其他股东多次找到市交通局,了解联运总公司破产和自己企业经营的情况,得到的答复都是“还没有破产完,再等等”搪塞之语。这期间,他们虽然有些疑虑和着急,但还是相信政府部门的答复不会有问题。
市政府纪要让股东资产缩水过半
直到2005年初,一位好心人告诉刘道户,“你们的企业早破产完了,公司也卖了。”刘道户等股东们这时才知道,早在2003年4月,破产组就把联运总公司在集装箱公司77.37%的股份全卖了,3000多万元的股权仅仅卖了1000万元;而且破产组还背着他们把5家股东22.63%的资产也做了“贱价”处理,5家股东近千万元的股权卖价367万元。
更离奇的是,破产组竟然为集装箱公司带来了莫名其妙的929万元债务,而这些情况竟然没有一个部门或破产组成员告诉他们这些股东。
几经周折,股东们终于找到了一份聊城市政府2003年4月下发的《关于联运总公司破产问题的会议纪要》。这份政府《会议纪要》显示,联运总公司破产资产,由金泰房地产公司和昌燃公司出资1200万元购买;收购单位必须承接并自行处理货场集装箱公司(指集装箱公司的货场)929万元流动负债。对集装箱公司5家股东的情况只有简单的一句话,“收购单位自行协调或出资处理魏大庙及四家股东367万元的股权问题。”
最后,昌燃公司独家收购了破产后的联运总公司债权债务,这其中不但包括在集装箱公司77.37%的股权,也包括集装箱公司另外5个股东22.63%的股权。2003年5月,昌燃公司将集装箱公司改名为正大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正大公司)。集装箱公司从此消失了,而拥有近千万元股权的刘道户等5家股东,竟然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被扫地出门了。
这5家股东至今也不明白几件事:第一、处置我们合法的股份为什么不告知股权的所有者?!第二、联运总公司破产,集装箱公司并没有破产,4000多万元的资产凭什么1000多万元就贱卖处置了?!第三、我们近千万元的股权,市政府凭什么一句话给变成了367万元?!第四、就算是昌燃公司拥有了集装箱公司77%的股权,那也仅仅是集装箱公司其中的一名大股东而已,怎么能一下就变成了拥有100%股权的正大物流公司呢?!怎么一个好好端端的集装箱公司说没有就没有了呢?!这些哪一条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们作为股东的合法权利又在哪里?!
刘道户还透露,集装箱公司当时还有252亩土地,买的时候不到10万一亩,而2003年同一个档次的土地已卖到了四五十万元一亩。仅土地一项,集装箱公司的资产就应该在一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