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等4名高管因被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首次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上午8时,法庭开始公开审理,可容纳400人的大审判庭内座无虚席。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副总经理王玉良、副总经理杭志奇、原奶事业部总经理吴聚生4名高管出庭受审。其中,王玉良坐轮椅出庭。以单位犯罪成为被告的三鹿集团,则由工会主席冉伟光作为诉讼代表人出庭。
田文华受审神态平静
控方在起诉书中指出,被告单位三鹿集团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奶制品,被告人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分别对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液态奶制品负有直接责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理过程中,穿着黄色囚服的田文华叙述清晰,神态平稳,自始至终都保持着平静的状态。面对指控,66岁的田文华在陈述时承认指控“属实”。
田文华称轻信欧盟标准
田文华坚持表示,她对技术问题并不太懂,相反,她是过于轻信欧盟一则报告提到:“每公斤奶粉低于20毫克三聚氰胺是安全的”。
田文华几次表示,关于三聚氰胺,她是事发前从厂里知道的,不过当时国家没有放行标准,加上又有点太相信检测设备,所以决定让技术部门来做这个(检测),就没有将此事向政府和质检部门汇报。
庭审中,田文华还不知三鹿已破产的消息。
从5天前开始,三鹿问题奶粉刑事系列案已陆续开审,多名被告人面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等指控。目前,全案共21人受审,均将择期宣判。
■ 庭审现场
庭审逾14小时民警喝咖啡提神
本报讯 从昨日上午8时开始,庭审历时超过14小时,到晚上10时10分结束。
在法庭上,公诉方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三鹿集团在明知其婴幼儿系列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的情况下,并没有停止奶粉的生产、销售,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鹿集团及其四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进行了相应辩护,辩护律师认为,三鹿集团主观上没有向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的故意。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三鹿集团积极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或挽回损失。
公诉方出示了包括田文华等人口供在内的三组证据进行指证,诉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由于庭审时间很长,甚至连在法庭现场执勤的民警都不得不在休息间隙喝咖啡提神。
庭审最后,三鹿集团诉讼代表人、三鹿集团工会主席冉伟光代表三鹿集团再次向因食用三鹿问题奶粉患病的婴幼儿及家属表示道歉。
■ 庭外花絮
庭外每隔两米站1名法警
本报讯 昨日一大早,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便聚集了大量中外记者及群众。
较之前几天的审理,昨日法院门前的警戒范围更大、执行警戒任务的法警人数增加了一倍。从法院的西门绕一周,直到法院东边边缘,每隔两米,就有法警站岗。没有旁听证及对应身份证或律师证的,一概被拒之门外。
进入法院大门,在法院主楼的大厅门口,还有一道安检门,通过此门须经两名法警查验证件。进门后,进入公审的“大审判庭”前,还需经过两道法警人员查验证件。值班法警说,即使是内部人员进入审判庭,也必须出示旁听证。
■ 关注焦点
田文华“生死”成焦点
本报讯 昨天,三鹿系列刑事案件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田文华的“生死”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
据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石检公刑诉【2008】271号)显示,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田文华的指控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而非此前呼声较高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据销售金额的不同有几档刑罚,其中最高为:销售金额两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各方反应
三鹿职工念旧情受害方要求严惩
2008年的最后一天,整个石家庄市的市民都在谈论着一个人———田文华。
昨日,她出庭受审,迈进法庭中央时,面色平静。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上显示:田文华,女,1942年生人,原三鹿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因涉嫌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于2008年9月17日被刑拘,26日被逮捕。
昨天上午,三鹿集团的多名员工在法院门口徘徊,一位姓王的女士说,她来这里就是想看一眼“田总”。
对于田文华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王女士说,田文华确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她希望政府能对田文华从宽处理,她最恨的是那些向原奶中掺入三聚氰胺的不法分子。
田家小区旁开宠物治疗室的老李说,自己退休,在三鹿工作了近40年,他对田总的印象是,愿意给职工办事。
与三鹿员工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很多受害儿童的家长表示,应该从严从重处理田文华。一位刚从承德坐火车赶来的陈先生激动地说,“我的小儿子两岁了,一直喝三鹿奶粉,三鹿事件影响太坏了,应该杀一儆百,否则没法向社会交代,总要有人对这事负责吧。”
案情经过
明知患儿致病 三鹿隐瞒并迟报
据办案警察介绍,仅从2007年12月7日至2008年8月,三鹿集团就陆续接到1327起消费者投诉,其中有62起婴幼儿食用三鹿奶粉后出现尿液发红、有结晶物出现及泌尿系统结石等症状,其中有不少被诊断为肾结石、尿道结石病例。
2008年5月27日,三鹿集团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通报了投诉情况,决定调查问题奶粉发生的原因,协调媒体,安抚患者。7月23日,技术人员向王玉良汇报,检测发现非乳蛋白态氮含量比其他品牌产品高2至4倍。王要求注意保密,对本厂产品取样送检。
8月1日,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了三鹿奶粉抽样含有三聚氰胺的检测报告。当晚,三鹿集团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议定:一是保密,二是封存库存的奶粉,三是购买三聚氰胺试纸,准备检测。
在法庭上,田文华透露,三鹿集团在8月2日第一次向石家庄市政府就有关情况进行了书面汇报,8月29日进行了第二次书面汇报,期间他们曾多次口头跟政府汇报过。然而,就是在这半年多时间里,错误没有得到及时纠正。
知毒买毒 内部称三胺为“A物质”
2008年8月3日,三鹿集团副总经理杭志奇根据8月1日晚田文华主持召开的集团领导班子会议精神,将三鹿婴幼儿奶粉发现质量问题的情况告知给了原奶事业部总经理吴聚生,但他并没有说明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出自三聚氰胺,只说是含有非乳蛋白态氮(集团高层为保密起见,内部称为“A物质”)。同时,他通知吴聚生对三鹿集团两家企业检测出含有“A物质”的原奶,调配到集团其他生产液态奶的企业收购。
此后相当长时间内,集团多家企业在明知原奶含三聚氰胺的情况下,仍大量收购问题原奶,甚至直到9月10日,有的调配中心在收购原奶时仍不检测三聚氰胺。导致大量问题原奶源源不断地进入生产车间。
知毒卖毒 售出数千吨问题奶粉
2008年8月2日,三鹿集团高层决定停止出库销售婴幼儿奶粉。然而,由于市场紧俏,8月13日,集团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再次决定每公斤奶粉三聚氰胺含量不超过一定毫克的可以销售。
这一天,王玉良召集奶粉事业部副部长等人开会,决定由质检部门对8月7日前生产的所有产品准予放行,对8月8日以后生产的三聚氰胺含量在10MG/KG以下的产品按合格产品准予放行。就是这种行为,使得三鹿集团在事发前的一个月内,向市场上推出了数千吨的问题奶粉。
本版稿件/综合本报记者 李天宇 胡红伟 李强
新华社、《广州日报》、《华商报》、《河北青年报》等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