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网站12月31日消息 据《香港明报》报道 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昨日继续讨论雷曼迷债回购计划押后的问题,议员关注汇丰作为迷债信托人,但同时派员出任迷债发行公司的董事,身分上存有重大的角色冲突,令人难以信服汇丰可以肩负信托人的角色,全力为迷债投资者争取利益。已来港协助雷曼投资者提出集体诉讼,入禀指控汇丰未有履行信托人责任的美国律师行Coughlin Stoia,早前亦承认,将以汇丰有角色冲突为理据,提出指控和索偿。
议员不接受指早知风险
迷债的发行人为Pacific InternationalFinance(PIF),是特别为发行迷债产品而设立的“特殊目的机构”(SPV),汇丰负责管理PIF,亦有委派董事入局。与此同时,汇丰是迷债的信托人,有责任保障迷债投资者利益,必要时要为此追究迷债发行人的责任。公民党议员余若微质疑,汇丰同时戴着“信托人”与“发行人”的帽子,如何能够为迷债投资者争取最佳利益。
汇丰法律部副主管施素珊强调,汇丰的角色并无冲突,而事实上,市面上不少投资工具,都会以外设SPV 的模式,发行及管理产品。她重申,汇丰是迷债的信托人,而其在PIF 的角色,只是提供企业服务,即一般的日常管理工作,加上PIF 只是负责发行迷债,产品的设计是雷曼兄弟,汇丰没有参与其中。不过,议员质疑汇丰即使没有参与产品设计,但在产品发行的过程中,没理由不知道产品潜在的风险。同时,由于施素珊承认代表汇丰管理PIF 的董事,有责任确保迷债发行章程的资料公平无误,是以公民党及民主党议员,均认为汇丰的解释不合理。
回购迷债程序因为雷曼清盘人的挑战而无限期拖延,议员促请银公尽快厘清相关的法律问题,或是研究其他可行的方案。政府则重申回购是最好的办法,不会动用公帑先行买断迷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