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晓晓
12月20日,台湾富邦金控旗下的富邦银行(香港)成功参股厦门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台湾地区首家经第三地,投资大陆银行业的金融机构。
厦门市希望由此成为海峡两岸金融合作试验区。知情人士向本报表示,两岸很可能于明年上半年签署金融监理合作备忘录(MOU),随后台湾银行将可直接在大陆开展金融业务。此外,、、和已向中国银监会申请赴台设立分支。
首次参股
这是台湾金融机构通过第三地,参股大陆商业银行的首例投资案。
厦门市商业银行此次增资扩股共增发新股2.42亿股,募集资金5.57亿元。新发股份占厦门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后总股份数的48%,其中厦门市财政局占持有增发后总股份数的26.7%,为厦门市商业银行第一大股东;台湾富邦金控旗下的富邦银行(香港)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9995万股,占增发后总股份数的19.99%。
香港富邦银行将有权在新组成的董事会上,提名3名董事。
根据双方协议,未来将会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建立两岸三地的金融平台,大力拓展台、港商的专项服务,与厦门商业银行业务互补,同时,也会吸收香港富邦银行的技术支持。
“待到时机成熟,我们还计划到台湾地区的金门、澎湖设立机构,提供两岸货币汇兑及其他台商服务。”即将在新组成的董事会担任行长的高朝阳表示。
厦门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吴世雄表示,作为战略投资者,香港富邦银行在台商业务、台币兑换、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上将形成很好互补,其母公司台湾富邦金控旗下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关联企业富邦集团旗下的电信、传媒、房地产等,也将跟进加大对厦门市的投资。
两岸金融业拟对接
就在该投资案宣布的同一天,在上海召开的“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表示,“双方有必要就建立两岸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监管合作机制和货币清算机制尽快进行商谈,争取尽早签署相关协议,解决两岸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的问题。”
据了解,这也是台湾地区自马英九任职以来所倡导的,希望两岸签署CECA(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使金融业、服务业、高科技等产业能与大陆合作。
知情人士向本报透露,两岸很可能于2009年上半年签署一份金融谅解备忘录,之后,在大陆开设业务的台湾银行将获允许经营人民币银行业务。同时,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招商银行已向中国银监会申请赴台设立据点。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董事长罗联福称,两岸金融业合作有急迫性的需要,要尽快签订金融监理合作备忘录(MOU),签订之后,台湾金融业就可进入大陆设子公司、分公司。目前台湾银行在大陆设办事处,并不能进行货币业务,只是负责资料收集,只有办事处升级为分行后,才有资格开展部分银行业务,两岸银行也可展开策略联盟。
按照规定,外资银行在设立分行三年后才能开展人民币业务。但上述人士透露,若协议签署后,台湾银行在大陆的办事处就会升级为分行,届时,将会获得优惠政策减少年限限制。
12月20日,在上海召开的“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上,两岸达成九项协议,其中,“拓展两岸金融及服务业合作”、“促进双向投资”、“构建经济交流制度化安排”,将作为明年海协会、海基会协商的重点议题。
一位台湾银行界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在上月海协会会长陈云林访台时,中银、建行、农行、工商等十大银行行长随行,双方在签署备忘录、直接通汇及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等方面已充分沟通。
该人士介绍,目前两种货币无法直接通汇,为两岸经贸带来很多不便。必须将新台币转汇到大陆,先换作美元,再从美元转换人民币,且每次兑换都要收取3%的佣金,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台湾金融研训院院长许振明认为,两岸金融未来展望可向几个方面发展:在尽速签署完金融监理合作备忘录(MOU)之后,还要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和相同金融制度标准,并且全面开放两种货币直接通汇、互为贸易计量单位,金融人员和专业证照相互认证等。同时,两岸银行相互设立营业点,必须建立起监理合作机制,以进行金融检查、资讯交换、共同打击金融犯罪等合作。
“两岸都拥有巨额外汇存底,可进一步建立换汇机制,方式可仿效大陆与日韩等东协国家八百亿美元换汇协议安排;双方银行业亦可成立外汇共同基金,共同对抗金融风暴。”许振明说。
而在厦门市商业银行引进台湾机构后,厦门市市长则在经济工作会议上表示,要争取成为海峡两岸金融合作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