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黄丽
本报讯 深南电(000037)针对近日有关媒体文章所提“公司对赌协议终止延迟披露”的问题做出回应,并且澄清公司并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
公司方面称,尽管2008年11月10日公司与杰润公司的期权合约被终止,但并没有明确违约责任及损失认定,相关情况及信息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考虑到公司与杰润公司商谈的关键期间,信息需要予以高度保密,公司认为不应轻率地披露任何没有事实和法律基础作为依据的信息,以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公司认为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延迟披露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深南电与杰润公司双方一直在接触过程中,深南电不断就己方立场、函件原意等和杰润公司进行积极磋商和沟通,希望事情朝着有利方向发展,以维护包括大小股东在内的所有投资者利益。但直至12月11日,双方就杰润公司提出的终止损失要求赔偿的事实及法律基础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公司认为双方分歧短期内难以消除,为谨慎起见,在12月13日再度发布了《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据公告,深南电已经对照相关法规,要求所有所涉人员均予以自查,经查并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对此,分析人士认为,公司近日股价上涨幅度较大,成交量明显增加,应属市场行为。
深南电还表示,为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化解公司风险,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杰润公司进行磋商,并将视该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