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来自大洋彼岸的诉讼文件,把跨国公司在华商业黑幕再次曝光在公众视线中。
西门子交出16亿美元天价罚金与德国、美国政府达成和解,了结这场持续多年的贿赂案。可拔出萝卜带出泥,西门子在华的商业贿赂在一份美国司法部文件披露,文件显示,西门子在中国最赚钱的几个业务部门均涉黑。
美国司法部出示的一份法庭文件显示,2001年3月到2007年9月间,西门子在全球至少有4283个行贿项目,为赢得基础设施的合同,西门子花费了大约14亿美元用于在全球各地行贿,中国也是其中的重灾区。在华涉及商业贿赂的部门包括西门子交通、西门子输变电、西门子医疗。
其中医疗行业虽然不是涉案金额最大的,但由于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刚刚联合在上月发布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对医药行业的受贿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更被广泛关注。
医疗、地铁业务涉黑
文件显示,02年到07年间,西门子交通部门通过香港的某咨询公司对中国官员行贿,支付了约2200万美元,获得总额逾10亿美元的7个地铁列车和信号设备项目。电力部门通过约2500万美元行贿,得到华南地区两个总价值约为8.38亿美元的电力高压传输线项目。医疗部门用1440万美元的贿赂款,向5家中国国有医院行贿,从而获得2.95亿美元的医疗设备订单。其支付方法就是设立一个基金,用于让中国医生豪华旅游。对此,西门子中国相关人士表示,并不清楚集团在美国罚款一事,不便评论。
出售手机业务,淡出家电业务,笔记本业务股份也在上月被卖掉,西门子近年全面淡出消费电子,向能源、交通、医疗转型。这几块业务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正处于黄金时期。
这些年,西门子中国区无疑是其全球增长最快的市场,比如西电东送等政府工程给西门子电力输送不少大单,以西门子交通为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和大连的城市地铁与轻轨建设中西门子是主要参与商。包括青藏铁路这样的干线铁路和高速铁路领域,西门子也频获大单。
医疗行业高额回扣惊人
事实上,医疗器械行业的高回扣是业内存在多年的“潜规则”。根据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医疗器械产品的平均回扣比例,大约为销售价格的15%至40%.某个用于心脏手术的球囊,经过两级代理,最终销售价格竟然是出厂价的13倍多!而总价高昂的大型医疗设备就更甚,除了直接回扣,还有诸如此次西门子被曝光的“考察旅行”之类的变相贿赂。
这也只是冰山一角。连不被社会注意的医疗软件业也猛刮“回扣风”。一行业人士向记者爆料称:三成利润被回扣吃去。
“两年来,整个医用行业软件市场增长了两倍,但企业仍然没挣到钱,处境和两年前一样。市场盘子大了一倍,竞争者并没有增加,钱被谁赚去了?”张军(化名)是某医用软件商,他表示,相比其他行业软件,医疗类软件算是活得不错,医疗信息化是各医院预算中的重头,共享,无纸化,电子病历等投入,让医疗软件市场增长迅速。
虽然有钱赚,但张军很郁闷。“这行业产品的研发是最不重要的,搞关系成了最大竞争力”,张军透露,虽然也有招投标,但都是走程序,找几家关系好的公司去围标。“三家公司都是一家公司请来的。当然帮你围标,你要给些劳务费,或者这次你帮我围,下次我帮你围。”
据张军介绍,他做医疗耗材的同行,一般会将30%~40%的净利润用来打点医院相关人员,而他所在的医疗软件行业,用25%-30%的利润来贿赂已经成为“行规”。一个标的额为二十万的单子,约十万的毛利,交税四万五,给医院行贿数额不少于三万,“我们公司这个单子只能赚上三万,所以做得很辛苦,这也是医疗软件行业一直做不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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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领域“受贿罪”明确界定
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385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医疗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同时,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本报记者 高凌云 实习生 马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