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郭莹)昨日,曾经是三大证券公司之一的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会上提出对财产变价将实行3种方式。
会上,华夏证券公司管理人公布了债权申报情况、债权审查标准以及初步审查结果。根据其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共有148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目前完成核定的有140家,初步确定的债权总额为66亿余元。其中第一号债权人被欠金额为22亿元,占到了债权总额的1/3。参加会议的债权人代表对华夏证券管理人通报的上述债权初步审查结果进行了核查。
此外,与会的债权人代表还对《关于成立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的方案》进行了表决,选举了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并由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据了解,华夏证券破产财产变价的主要形式有3种,一是择机变现。包括择机按当日即时行情市价变现和委托券商择机按当日即时行情市价变现。主要适用于股票、基金、债权等3类可通过公开证券市场实施的证券类资产变现。
二是公开拍卖。采取单个资产拍卖和资产打包拍卖两种形式。主要适用于对除上述证券为资产以外的债权、非公开流通的股权、实物及权利价值等。
三是对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依法律允许的方式处理。
华夏证券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曾为我国三大证券公司之一。但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存在巨大金融风险,2005年12月15日,中国证监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发文决定从2005年12月16日收市时停止该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证券营业部和证券服务部的证券业务活动,撤销华夏证券公司的业务许可。
今年4月28日,证监会发函同意华夏证券公司依法申请破产。2008年4月30日,华夏证券公司清算组以公司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北京市二中院申请宣告华夏证券公司破产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