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曹敏洁
合肥市国资委将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600983,下称合肥三洋)的第一大股东——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荣事达集团)集体持股联合会持有的荣事达集团公司97.98%的股权,界定为国有股权,并授权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国资公司)持有。
合肥三洋昨晚公告称,国资公司将取代荣事达集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为了明晰荣事达集团产权关系,荣事达集团于6月12日向合肥市国资委递交了请示,提出重新界定荣事达集团出资人的请求。
昨晚公告显示,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荣事达集体持股联合会持有的荣事达集团公司97.98%的股权被合肥市国资委界定为国有股权,并授权国资公司持有。
12月1日,荣事达集团与国资公司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将荣事达集团持有的合肥三洋33.57%股权,计11178.4万股,无偿划转给国资公司。经有权部门批准后,国资公司将直接持有合肥三洋33.57%股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肥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据昨晚发布的公告,国资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26日,为合肥市国资委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69157.52万元。
不过,本次股权变动还需合肥市国资委将层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证监会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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