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王文嫣 发自上海
“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久不得不面对这样的尴尬:得到他许可后开设的“傻子瓜子”专卖店,结果被工商部门以侵权的理由给查处了。昨日,《每日经济新闻》从浙江金华市磐安县工商局获得了这一消息。
今年9月,72岁的年广久与芜湖人易长玉、李金保签订了专卖合同,同意两人在浙江金华市磐安县开办“傻子瓜子”加盟店。
此后,当地工商部门称该加盟店未经许可就以“傻子瓜子”专卖店的名义开店,并悬挂“傻子瓜子”字样的牌匾,使用标有 “傻子瓜子”、“安徽省傻子(集团)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字样的塑料袋都是违法行为,要对其进行处罚。
据悉,“傻子瓜子”的商标所有权属于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公司,该公司现在为年广久的三儿子年兵所控制。2000年8月,年广久与担任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的年金宝(其大儿子)、担任芜湖市傻子瓜子总厂厂长的年强(其二儿子)签订了一份三方协议,以100万元的价格向傻子公司及傻子总厂转让“傻子”的注册商标以及年广久的肖像权。
2006年11月,“傻子瓜子”传人年金宝突然离世后,已经将“傻子瓜子”商标和肖像权转让给儿子的年广久宣布要重新接手 “傻子瓜子”。对于“傻子瓜子”这一品牌,年广久父子争权的结果可能随着“傻子瓜子”传人年金宝遗产案落锤于近日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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