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航油套期保值合约尚未发生实际现金损失
【本报讯】)今日发布提示性公告称,公司经向控股公司-中国集团公司(下称:东航集团)以及公司董事和管理层询问获悉,东航集团正在向国家申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该事宜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较多,目前尚在申办过程中;东航集团正在酝酿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的有关计划安排,预计该安排将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鉴于上述事项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08年11月27日起停牌。公司承诺在股票停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无论该项安排能够落实与否,公司均将公告并复牌。
东方航空还表示,公司依据航油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制度,为保护公司经营免受高油价冲击,自2008年以来签署了部分航油套期保值合约,2008年的套期保值量占公司2008年全年预计耗油量的35.9%。自公司发布第三季度报告以来,航油价格继续大幅下跌。截至2008年10月31日,公司的航油套期保值合约所测算的公允价值(该日对合约剩余期间可能发生的全部损失的折现)损失(并非现金实际损失)约为18.3亿元人民币,尚未发生任何实际现金损失。如果未来航油价格长期处于低位,公司的航油采购成本得以降低,鉴于公司航油未套期保值部分以市价采购,且该部分采购量占每年的用油量的60%以上,因此,公司航油现货采购成本的节省部分将远远大于套期保值合约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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