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继农行和交行后,昨天建行总行发布了房贷方面的最新政策。建行表示,充分考虑房地产市场的区域特点,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方面给予各地分行一定的自主权,区分地域、区分楼盘、区分客户,合理评估贷款风险,制定差别化的贷款政策,不搞一刀切。建行北京分行表示,他们的执行细则会严格按照总行要求制定,目前还没有正式出台。
根据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政策要求, 对符合政策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调整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具体根据借款人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是否系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等区别确定。
建行各地分行可根据当地房地产价格走势、住房楼盘项目情况、客户信用状况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首付款比例要求,并根据首付款比例相应制定差别化的利率政策;对普通住房标准的认定,参照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对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执行等。这意味着,在建行北分贷款的住房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被认定为普通住房,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一是容积率在1.0以上、二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三是实际成交价格在下列标准的1.2倍以下:三环以内每套总价人民币215万元、三环至四环间每套175万元、四环至五环间每套165万元、五环以外每套100万元。
记者同时了解到,工行、中行、光大等银行的房贷细则还没有正式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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